为指导申办者科学、规范地开展采用主方案设计的药物临床试验,提高药物研发效率,加速创新药物上市,保障受试者权益,药审中心组织起草了《主方案设计的药物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我们诚挚地欢迎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后续完善。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
您的反馈意见请发到以下联系人的邮箱:
联系人:潘建红、唐智敏
联系方式:panjh@cde.org.cn、tangzhm@cde.org.cn
感谢您的参与和大力支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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