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ICH E6(R3)指导原则和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临床试验计算机化系统使用的规范,并对试验中所产生的电子数据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药审中心组织起草了《药物临床试验计算机化系统和电子数据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以期为我国临床试验相关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技术指导,助力提升临床试验整体质量与效率。
我们诚挚地欢迎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后续完善。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
您的反馈意见请发到以下联系人的邮箱:
联系人:曾新 王北琪
联系方式: zengxin@cde.org.cn wangbq@cde.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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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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