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申请人,规范申报资料撰写,提高申报资料质量,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治疗用重组蛋白药物首次申报临床试验药学资料撰写指导原则》《抗体偶联药物首次申报临床试验药学资料撰写指导原则》和《生物类似药首次申报临床试验药学资料撰写指导原则》(见附件1—3)。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
1.治疗用重组蛋白药物首次申报临床试验药学资料撰写指导原则
2.抗体偶联药物首次申报临床试验药学资料撰写指导原则
3.生物类似药首次申报临床试验药学资料撰写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6年4月10日
点击阅读原文了解更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