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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生物制品变更受理审查指南(试行)》的通告(2026年第33号)

·2 days ago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生物制品变更受理的形式审查要求,更好地指导和服务申请人,药审中心组织修订了《生物制品变更受理审查指南(试行)》(见附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生物制品变更受理审查指南(试行)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6年5月14日

 

 

生物制品变更受理审查指南(试行).pdf (488.79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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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生物制品变更受理审查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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