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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外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后可遴选为参比制剂的情形(征求意见稿)》和《国外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后参比制剂申请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16 minutes ago发布

为指导国外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后参比制剂遴选工作,我中心经征求相关行业协会意见、广泛调研和讨论,起草了《国外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后可遴选为参比制剂的情形(征求意见稿)》和《国外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后参比制剂申请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

 

我们诚挚地欢迎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后续完善。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

 

您的反馈意见请发到以下邮箱:

联系方式:cdecbzj@cde.org.cn

 

感谢您的参与和大力支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6年6月16日


国外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后可遴选为参比制剂的情形(征求意见稿).pdf (173.79 K)
国外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后参比制剂申请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243.17 K)
意见反馈表.docx (14.62 K)

 

点击阅读原文了解更多详情

文章关键词: 《国外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后可遴选为参比制剂的情形(征求意见稿)》《国外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后参比制剂申请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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