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并非所有IIT均需提交IND申请,只有当数据最终被用于FDA上市申请时,FDA才依据21 CFR 312.120有权通过现场检查验证数据。
• FDA在中国开展检查的能力有限,但正在通过培训更多检查员以及利用人工智能工具分析提交的数据来发现异常或潜在合规差距。
• FDA要求药品能够代表美国患者人群而必须纳入来自其他人群的对比数据,仅有中国单一区域数据的申报成功率很低。
• 申办方检查是FDA关注的重点,申办方如何监查其临床试验、如何监督这些活动以及如何处理不良事件和方案偏离,均需有明确的质量体系和专人负责。
• 中国机构和公司应将知情同意、方案执行、试验用产品追溯和文件管理等基础领域纳入常态化质量体系,同时关注FDA正通过简化IND流程降低在美国启动早期试验门槛的战略动向。
美国FDA四位主任上周联名呼吁FDA加大对中国临床试验的检查力度。信中提及的三例涉及基因编辑研究者发起临床试验(IIT)中患者死亡的案例,将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监管问题推到了全球聚光灯下。而据Thomas Bollyky在美国众议院听证会上的证词,2016至2023年间,FDA在全球2732项符合资格的GCP检查中,仅有20项在中国进行,占比不足1%,同期中国启动的全球临床试验占比已达约30%。这一悬殊对比,让FDA的境外检查能力和境外数据可靠性成为美国热议的焦点。

Chris Fanelli
盛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前FDA GxP 监管合规业务联席负责人
盛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前FDA GXP监管合规业务联席负责人Chris Fanelli日前接受了PharmaDJ专访。他曾任FDA执法事务副首席法律顾问,在为制药、医疗器械及组合产品制造商提供咨询方面有十几年经验,常年协助企业应对FDA检查、483表观察项、警告信及监管执法事务。凭借前FDA执法官员与现任行业顾问的双重视角,Fanelli对境外临床数据监管实践有着深刻的洞察。
拓展阅读
根据21 CFR 312.2,并非所有IIT均需提交IND申请,涉及已合法上市药物且满足特定条件的IIT可获IND豁免。对境外开展的IIT而言,若数据最终被用于FDA上市申请,FDA依据21 CFR 312.120有权通过现场检查验证数据,评估其是否准确、可靠,并符合FDA的GCP和GXP要求;反之,如果不涉及IND且数据不用于申报,则通常不在FDA常规检查范围内。Fanelli指出,这正是AI最有用武之地的领域,对于不涉及IND的早期研究,FDA不会主动追踪每项研究,但一旦数据被提交用于上市申请,该机构即获得检查原始记录的法定权力。AI可以帮助FDA发现动物研究、早期临床研究或其他数据集中那些可能不易被审评员察觉的异常情况,从而让有限的检查资源用在刀刃上。FDA已于2026年4月就AI赋能早期临床试验优化试点计划公开征求意见,显示这一方向正从设想走向落地。
尽管如此,三例基因编辑IIT中的患者严重不良事件及GCP检查中的合规问题,本质都指向同一议题:在任何医学研究中,受试者保护与试验质量把控始终是全球药品监管机构共同关注的重点。中国作为全球临床试验的重要参与者,无论是开展注册性研究还是IIT,都需要以国际通行的伦理与质量标准要求自身。
FDA如何接纳境外临床数据
Fanelli告诉研发客,根据21 CFR 312.120,FDA接受非IND境外临床研究数据作为上市申请支持,前提是研究必须符合GCP,且FDA必要时能通过现场检查验证数据。境外数据应当适用于美国患者人群和医疗实践、由具备公认能力的研究者产生,并可在必要时经过现场检查验证。这意味着中国临床机构若想将数据用于FDA申报,必须在伦理审查、知情同意、数据完整性上与国际标准无缝对接。
Fanelli在分析FDA在华检查数量有限的原因时直言,根本原因在于资源。开展海外检查需要受过良好培训且愿意并能够出差的人员,通常还需要国际合作。此外,许多接受检查的中国医院和伦理委员会并不熟悉FDA的检查流程,这给有效检查带来了实际困难。简而言之,Fanelli说,正如FDA最近所言,“以与检查国内试验基地相同的方式(包括不预先通知的检查)来检查海外试验基地,难度更大、成本更高”。Fanelli透露,FDA正在培训更多检查员执行此类检查,同时也在使用远程记录调取和人工智能工具分析提交的数据,以便发现异常或潜在合规差距。
Fanelli还透露了一个被多数讨论忽略的战略动向:为了缩小这一差距,特别是针对中国,FDA近期推出了一系列举措,旨在降低在美国启动早期试验的门槛,包括简化IND流程和减少I期试验的部分监管负担。其更广泛的目标是让企业更倾向于在美国而非其他地方启动试验。这不仅是一次监管优化,更暗含吸引全球创新资源流向美国的战略意图。
事实上,FDA于2008年11月在北京设立了首个海外办事处,随后在广州和上海开设办事处,其职责包括执行检查、提供美国质量标准指导,以及培训当地专家代表FDA开展检查。FDA驻华办事处的设立本身即是对境外检查能力不足的回应,但十余年过去,检查数量的增长仍未能与中国临床试验数量的爆发式增长同步。
除了数据可靠,还需考虑是否代表美国人群
谈到中国临床数据的可靠性,Fanelli措辞直接:“中国在数据完整性和临床试验欺诈方面存在历史问题,尤其在2005年前后临床试验造假的比例极高。这段历史导致FDA难以相信来自中国的数据。”
但他同时指出,FDA对新药申请本身设有严格的审评流程和重要的监管保障措施,从安全性角度看,境外数据的风险未必很大。真正的挑战在于数据完整性。他举例说,有些申请完全依赖中国生成的单一区域数据,FDA拒绝批准的原因既包括对数据完整性的担忧,也包括缺乏来自中国以外的对比数据。
在讨论美国企业从中国引进早期资产的风险时,Fanelli将数据代表性与审评结果直接联系起来。他强调,面向美国患者的药品需要能够代表相关患者人群的数据。如果一项产品的临床开发计划只有中国数据,而没有纳入来自其他患者人群的代表性数据,从FDA的角度看,该申报的成功概率很低。“换言之,企业在制定临床和监管策略时,不仅要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还必须考虑这些数据是否足以代表美国患者人群。”他说。
FDA检查究竟查什么?
Fanelli详细区分了FDA GCP检查的几种类型。申办方检查聚焦于申办方如何监查其临床试验,包括委派了哪些职责、如何监督这些活动,以及如何处理不良事件和方案偏离。研究者检查侧重于受试者接受治疗的试验机构,FDA会审查试验用药品处理、知情同意书、电子健康记录及其他文件,检查员会寻找数据中的不一致或漏洞,评估受试者是否恰当知情同意、是否符合入组标准、是否按方案入组。这正是数据完整性与受试者保护的集合点。如果不符合入组标准的受试者被纳入,不仅损害受试者保护,也可能影响临床数据的有效性。伦理委员会检查审查伦理委员会是否恰当履行其监督职责,包括审阅方案偏离及其他问题。此外还有GLP检查,通常聚焦于临床前研究如毒理学和动物研究,检查领域包括记录保存、质量监督和数据完整性等。
在具体检查实践中,知情同意问题在FDA境外检查中屡见不鲜。根据FDA生物研究监测项目在亚洲地区的检查统计,检查员常发现知情同意未按规定在入组前获取、同意书未经IRB批准或缺少签署日期等问题。
对于研究者而言,Fanelli指出常见的GCP缺陷还包括记录保存和文件管理不充分、方案偏离以及试验用产品可追溯性不足。他建议基地应确保记录完整准确,临床试验遵循经批准的方案,所有试验用产品能够被妥善核算和追溯。“这些虽是基础领域,却仍是检查发现问题的重要来源。”Fanelli说。
中国机构如何准备FDA检查
尽管挑战重重,中国机构近年来的实际表现并不差。2025年3月,FDA专家组对湖南省肿瘤医院承接的3项国际多中心项目进行了为期两周的现场核查,最终认定该院临床试验管理体系符合ICH-GCP准则,所有核查数据均符合要求。
基于这些经验和他对大量检查案例的观察,Fanelli为中国企业和机构提出了具体的行动框架。他认为,成功的企业和CRO通常拥有成熟的质量体系,并采取基于质量体系的方法来开展和监查临床试验。具体而言,首先要明确界定角色和职责,包括质量监查的职责,要有专人负责临床试验质量职能,确保符合适用法规。其次,要确保所有电子系统经过恰当验证并足够稳健,以满足FDA Part 11和数据完整性要求。“数据的可信度是我从FDA那里反复听到的一点。如果数据不可信,整项研究都可能被质疑。”Fanelli指出,全球范围内对数据完整性的期望正在趋同,欧盟Annex 11、中国监管框架及其他主要监管机构的要求日益一致,这对中国企业是有利条件。
Fanelli透露,FDA将从两方面着手加强境外检查能力。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因为如今大多数临床试验都产生大量电子数据,AI可以帮助识别异常、不一致及其他潜在的数据完整性问题。另一方面,有些事情AI无法替代,有些情况下检查员必须亲临实验室或医院,直接观察现场情况。因此FDA既需要更好的技术,也需要足够数量具备技能和经验的人员。Fanelli注意到FDA已在中国加强存在,包括其北京办事处,持续强化这一能力将使该机构能够在中国及其他地方开展更多检查。
中美地缘政治下的合作前景
关于NMPA与FDA的合作前景,Fanelli认为,随着两国共同采纳ICH标准,监管框架的趋同确有进展,中国CDE与FDA之间的对话也有助益,尤其是在临床试验设计领域,双方在方案设计、终点选择等方面的交流有助于增进理解和减少重复劳动。但他明确表示,相互认可是远高于标准趋同的制度安排,在当前地缘政治环境下短期内几乎不可能实现。未来是否可行,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那时的地缘政治环境。
不过他同时强调,FDA并非简单地因为数据来自中国就予以拒绝。随着中国临床试验基础设施和NMPA监管能力的持续提升,FDA近年来对中国数据的接纳度实际上在提高,已有产品仅凭中国单区域试验获批,包括2017年之后更近的案例。Fanelli预计,随着中国临床试验体系持续成熟,未来仍会有FDA接受中国生成数据的情形,但他同时提醒,FDA已明确表示这些数据将受到更为严格的审查。
谈及地缘政治下的中美生物医药产业合作,Fanelli认为,《生物安全法案》等立法虽可能拖慢部分交易的节奏,但中国持续开发出能够解决重大未满足医疗需求的创新药物,这将继续为跨境合作提供强大动力。
最后,Fanelli说,无论临床试验在何处进行,数据质量和受试者保护的标准都不应因地而异。“对中国临床机构而言,主动对标国际标准、建立可持续的质量文化,才是迎接FDA检查的唯一可行路径。”(英文访谈实录请见研发客网站:https://www.pharmadj.com/ssr/en/article/2096569894326829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