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分析一下DIP的运行逻辑,就会发现实施DIP付费本质上是为医保基金购买医疗服务建立了一套“类货币系统”,或者称之为“医保货币体系”。
撰文|蔡海清
源起于江苏淮安、具有我国原创性质的医保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付费(DIP,Diagnosis-Intervention Packet)的医保支付方式,因其能够较好平衡医、保、患三方利益,因此,甫一问世就引起了许多医保部门、特别是医保基金面临着巨大支付压力的医保部门的关注和重视,在学习借鉴淮安经验的基础上,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纷纷推出了按病种分值付费的不同版本,同样取得了较好效果。
从2003年3月源起淮安,到国家医保局着手部署自2022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 )/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说明按病种分值付费结合医保基金总额控制这一“中国特产”经受住了时间考验,而其发展逻辑尤其值得我们研究和体会(DRG和DIP的区别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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